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- 学院版

发布者:刘小平发布时间:2020-10-29浏览次数:639

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 - 学院版.docx

附件1:2020云顶集团yd22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.xls

附件2: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.xls

附件3: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.xls

学院评选要求:

1、请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各班认真查看通知,参评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)。学习成绩参考2019-2020学年。体测及格,修满当年学分,必修课无不及格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综合测评排名靠前的同学。

2、请召开班级评议会议(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,辅导员参加),按各班名额(附件1)推荐候选人,并进行班内公示。

3、申请同学以班级为单位于114日(周三)上午11点半前递交书面申请书(学校信纸,黑色水笔)一份,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附件2,签名手写)纸质版一份、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(附件3)电子版、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(发至邮箱1017976947@qq.com ,邮件命名为**班国励申请材料)交至学工办刘小平老师。

 

各学院:

根据江苏省资助管理中心有关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,现对我校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《云顶集团yd222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详见《学生手册》)进行,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,要广泛宣传,让每位学生知情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
二、评审对象
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(不含今年入学的专转本学生)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)。

三、评审条件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

4.学习成绩优秀,积极进取。

5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1.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(包括个人书面申请),并填写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。

2.学院对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。

3.学院确定拟推荐人选,并将拟推荐名单在全院公示3,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4.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审定,并进行校级公示。

五、材料申报

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审批表和审核名单汇总表,各学院需于115日前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“资助项目管理”中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栏目中填报和打印,并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(系统打印)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

  附件:1.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

2.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
 

 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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